原创 健身房以“入股”忽悠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退费澳门一肖一码一必中一肖吗?
一健身房以“入股”忽悠消费者
法官称双方签订的协议属服务合同而非入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倩)刘女士去健身房购买私教健身课程,健身房称可成为门店“微股东”“事业合伙人”,除享有健身课程外,还享受多项增值权益。在刘女士花费11万余元高价购买500多节课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刘女士要求退款被拒绝,遂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这起案件。
2021年9月至11月,刘女士在名为“A”(A公司旗下品牌)健身房门店推销下签订会员增值服务协议,陆续购买“微股东—燃脂课”96节并支付1.1万余元,购买“事业合伙人—超级课”456节并支付10万元,与其签订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服务协议中除了对门店“微股东”如何获得利润回馈做了详细规定外,还约定,“微股东”“事业合伙人”并非公司法中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合伙企业法中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不享有股权/份额,不进行出资,也不承担亏损。
刘女士仅上了一节健身课,也未收到门店的利润回馈。几个月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解散,只能去十公里外的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刘女士将A、B两家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公司共同退还剩余课程费用。A公司主张增值服务协议系与B公司签订,与其无关。B公司主张刘女士支付的是“入股款”,不享有退费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双方签订的会员增值服务协议内容,该份协议本质依然是购买健身课程的服务合同,而非入股行为。该案中,原健身房已经关店解散,去远在十公里外的同公司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属于变更履行地址和方式,使得刘女士就近线下上课的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刘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因此法院判决,A、B公司共同退还刘女士剩余课程费用。
2。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合作水平。推动在风力发电等领域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持续推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布局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新疆实验室,优化提升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探索与中亚等周边国家在农业、能源、资源、环境、医药健康等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搭建集成研究、科技人才交流与培养合作平台。建立中国—中亚等区域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一方面减轻城中村改造前期资金巨额投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商品房库存去化。”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总结认为,适合选择房票安置的人群,一是拥有多栋合法出租屋的,二是已经迁出本村到外地的,三是希望子女能继承商品房的。当然,政策也会鼓励比如房票安置的房源不限购、契税减免,房价可以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打折扣等。
购房者李欢(化名)在今年上半年成功赶上了“商转公”的东风。她对记者表示,当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身份材料、房产证明材料、征信报告、还款流水、贷款情况材料等。过程不算轻松,预约就用了比较长的时间,在现场填完申请表等材料后,大概又隔了一个月,公积金中心才来电通知去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