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从这澳彩些项目入手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有关情况。
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应当坚持“充分尊重医师决策权,为互认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客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原则。因此互认项目的确定,应当从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角度出发,选择具有较高同质化水平、较好稳定性以及统一技术标准的项目。例如,临床上常用的血常规、尿常规、X光检查、CT检查等。
焦雅辉表示,将从五个方面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一是坚持分步逐级稳妥推进。全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服务模式,强化医联体内检查检验同质化管理。从紧密性医联体内互认入手,有序扩大互认机构和区域范围,逐步向市域、省域、区域和跨省份互认推进。
二是加强临床检验、放射影像、核医学等相关专业质控组织(中心)建设,推动实现国家、省、地市全覆盖,并推进质控工作向县(区)延伸,提升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规范化、同质化水平。这也是实现地市层面的三级医院对二级医院结果互认,以及二、三级医院同级间互认的必要基础和条件。今年的目标是地市范围内医疗机构间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达到200项。
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提高互认便利性。
四是加强工作调度,逐级加强对区域、医疗机构、科室和医务人员互认情况监测评价和督促指导。同时,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内部绩效分配机制,鼓励结合实际将互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五是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财政投入、医保政策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营造有利于推进互认的政策环境。(李佳悦 制作 王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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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拓宽合作领域。中日经济利益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密切相连,近年来双方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医疗康养等领域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在科技创新、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着眼未来,中日两国都面临数字转型、绿色转型等共同挑战,需要解决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带来的共性问题。从大趋势看,中日经贸合作将继续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加速演变,双方优势互补将激发更大乘数效应。希望日方与时俱进,同中方共同创新、共同发展。
除了符合条件的项目要纳入“白名单”外,各地也应及时将不合格项目移出“白名单”。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将建立联合调度、及时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省和城市的融资需求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