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国务院批马会传真论坛免费资料公开复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
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
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5〕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3〕130号),同意自即日起,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抓紧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与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调整的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及时研提后续工作建议。
四、国务院将根据北京市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5年1月8日
附 件
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的
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
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进入空间站应用与发展阶段以来,载人航天工程全线密切协同,先后圆满完成2次货运飞船补给、2次载人飞船发射和2次飞船返回任务,航天员乘组接续飞天圆梦、长期安全驻留,已安排在轨实施150余个空间科学研究与应用项目,涉及空间生命科学与人体研究、微重力物理和空间新技术等领域,取得了多项国际领先的应用与技术成果,空间站的综合效益正不断显现。
三是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中日两国取得今天的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体系功不可没。中国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坚持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持续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一体化进程。希望中日两国作为主要经济体,共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打造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推动世界经济进一步复苏发展。
吴江浩:中日邦交正常化半个世纪以来,两国经贸合作从量到质都有了飞跃发展,双边贸易额连续多年超过3000亿美元,日企累计对华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展现出强劲韧性和巨大潜力。同时也要看到,中日经贸额和投资增速去年双双下滑,需要高度重视,及早加以扭转。对于今后中日经济领域对话合作,我想提三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