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马会传真论坛免费资料公开天津临港综保区通过预验收
中新网天津1月10日电 (记者 王君妍)记者从天津港保税区获悉,10日,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天津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合预验收,标志着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向正式验收及封关运行迈出关键一步。
据介绍,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于2023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规划面积5.56平方公里,陆上边界全长8.4公里,海上边界全长6.2公里,是天津第五个综合保税区,地处“一港六区”核心位置。依托区内码头岸线资源,天津临港综保区立足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重点打造海洋经济、氢能等标志性产业链,为粮油加工等区内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预验收由天津海关会同天津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商务及税务、外汇等部门组成联合预验收组共同开展。当日,联合预验收组听取预验收汇报,并对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隔离围网、卡口设施等基础和监管设施进行了实地预验收。经评审,联合预验收组认定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设置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意天津临港综合保税区通过预验收。(完)
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决定统一适用于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以及合作中心的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中央决定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同时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同时,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