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月嫂失职宝妈烫伤 月子中心全额二四六天天好彩资资料大全赔偿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唐海峰 余婧
2023年,袁某与某月子中心签订合同,预定产后入住该月子中心,接受产后康复、月嫂对袁某及婴儿的照护服务。同年7月,袁某剖宫产后,月子中心的月嫂陈某到医院为袁某提供产后服务。
护理中,陈某为刚完成剖宫产手术的袁某腿部保暖,将装有热水的矿泉水瓶置于袁某小腿附近,致袁某双腿小腿烫伤,由此产生治疗医疗费8万余元。因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袁某遂将月子中心及陈某诉至法院。
某月子中心辩称,陈某具备月嫂资格,袁某事发时处于清醒状态,对于皮肤长时间接触热水瓶会导致烫伤的常识应有清楚认识。袁某对月嫂腿部放置有热水的矿泉水瓶知情并同意,对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应自担相应责任。陈某则辩称,其未将热水瓶放于袁某受伤部位,袁某腿部烫伤系因自身移动下肢造成,且其系履行职务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某作为专业的护理人员,应当知晓原告袁某在剖宫产术后意识尚未完全清醒。在此情况下,其护理照顾原告更应审慎仔细。但陈某却贸然将装有热水的塑料瓶直接放置于袁某小腿附近,致使袁某小腿被烫伤。陈某应就袁某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陈某系受某月子中心的安排护理袁某,相应的损失应全部由某月子中心承担。袁某对自身受伤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某月子中心赔偿原告袁某的损失合计13.3万余元。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熟人推荐的月嫂,没有通过家政公司的,造成损害应当由月嫂本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通过月子中心与雇主签订合同,且月嫂受雇于月子中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寻找月嫂、护工时,应注意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护理资质,厘清月嫂与公司间的关系,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在具体选任人员时,要注重考察月嫂对工作内容的熟悉程度和专业知识,以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
中国以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汽车行业是比较好的例子。你提到2023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出口国。整体上看,日本在汽车行业具有很强竞争力。日本车企本土生产、对外出口的汽车数量和海外生产的汽车数量总和超过2000万辆。中国依靠科技创新,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了一些突破,在全球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在2023年出口的522万辆汽车中,新能源汽车177万辆,同比增长67%。而在中国国内市场,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59万辆和95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据预测,到203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全球份额将达到1/3。中国企业在燃料电池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在自动驾驶、车机系统、智能座舱等方面也“科技感”十足。
近日,驻日本大使吴江浩接受日本知名财经刊物《财界》杂志专访,重点介绍中国经济形势和光明前景,并就中日关系及有关问题阐明立场。专访内容如下:
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表示,“总的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不断聚集增多,要增强战胜困难、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底气。”